东莞市华晨进出口有限公司
出口退税推介专栏
尊敬的客户,我司是具有物流和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自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海啸直接导致我国出口市场萎缩,国家为鼓励出口,多次大幅度提高出口退税率,大部分产品已经提升到13%-17%,通过我司申请出口退税可帮助企业更快融资及增加3%-10%纯利润,实现“商品离岸=收回货款+退税款”。
一、退税基本条件
1、货物出口,离境均视为出口包括保税仓。
2、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17%增值税发票。小规模可先按征3%退3%办理,后申请一般纳税人。
3、 结汇,境外汇入所有货款均视为结汇,包括T/T、L/C、D/P等结汇方式。
二、退税操作流程图:
产品报关出口 → 收取外汇核销 → 开票验票 → 结汇、垫税
1、我司办理产品报关出口手续;
2、根据报关单制定增值税发票额度,为企业开票制定完善的计划;
3、收到外汇货款,认证增值税发票,我司立即退回货款及支付退税款;
三、退税总结
1、厂商自产自销退税,将面临一年左右退税款到账压力,我司先垫税缓解资金压力。
2、厂商需要面对海关、商检、退税部门、外管、银行等单位,我司专业人员办理。
3、厂商需要专业人员处理退税高要求单据,我司专业人员跟单。
4、退税等同于销售,缓解厂商没有销售的税务压力。
5、退税争取利润将于其它厂商更具有产品竞争力。
6、我司专业配套退税外报关、物流、单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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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港散货(东莞→香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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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香港(派送费/入仓费):
1.香港派送:首重500公斤(3个立方)以内收RMB200.
2.码头仓:首重500公斤(3个立方)按RMB450(含300元登记费).
3.空运仓:首重500公斤(3个立方)按RMB450(含300元登记费).
注: 以上续重RMB0.3/KG、续方RMB50/CBM,如有过海加收RMB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