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可为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专业的代理出口服务,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并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后,将出口货物送至出口口岸的指定地点,由我司负责与国外客户签订售货合同、办理各类出口许可证,并提供全套商务单据。同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我司负责办理包括报关、商检、装船、收汇、核销、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全套出口手续。委托企业只需凭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免、抵或退税即可。该服务主要适用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生产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以及国家规定不退税的部分产品。该服务我司收取代理费的标准以出口发票金额的1%计算,最低收费标准是500元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