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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年将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

2010-12-15 10:53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14日发布消息,我国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同时2011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0年的7932个增至7977个。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财政部表示,2011年我国最惠国税率将维持不变。

财政部介绍,2011年中国将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首次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的包括丙烷、丁烷等资源性商品,脂肪酸、聚酰亚胺膜、钛带等基础原材料商品,高清摄像头、液晶投影仪用偏光板、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此外,2011年中国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中国还提高了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

明年我国将依据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国家、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

同时,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2011年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500余项早期收获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此外,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也门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