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报其根据阿根廷工业部2010年第256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滚 珠轴承(外径尺寸范围在30mm-120mm之间的,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排除在原生产部2002第83号及原经济和生产部2006年第 405和399号决议涉及的反倾销措施对象产品之外。上述决议于2010年12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