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海关共截获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20155批,扣留侵权货物1.08亿件,案值人民币2.5亿元。今年海关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制度,建立强化海关执法的长效机制。这是记者从海关总署今天在此举行的内港澳海关与外资企业对话会上了解到的。
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孟杨透露,海关总署将在今年内完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大幅修订,修订将涉及海关依职权保护的启动程序、海关对专利权的保护、调整担保和总担保制度、海关作出不能认定侵权货物的条件、海关向权利人发送侵权商品照片、权利人提取样品、仓储处置费的支付、侵权货物处置等。
此外,孟杨表示,海关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向公安机关通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工作,制定了《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线索和移交货物的规定》,就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的案件范围、侵权货物的估价、通报案件和移交货物的时间等予以明确,进行必要的完善后将印发执行。
今年,海关总署还将进一步强化海关系统各部门之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协作;探索加强与工商、版权和专利主管部门的执法合作渠道;增加知识产权权利人与海关共享案件信息。同时,准备对知识产权备案系统实行进一步改造,增加"权利人在线举报和管理案件信息"、"执法报警提示"等功能,以期在更大程度上方便权利人和提高海关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