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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一年河口外贸享百万美元优惠

2011-02-17 13:40

      2011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已一周年。受优惠政策影响,仅2010年,河口口岸从事出口贸易的外贸企业享受优惠税率金额近百万美元,这为外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卯足了劲。

笔者从河口检验检疫局获悉,2011年6个东盟老成员国对从我国进口的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对我国平均关税已降为0.6%。虽然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4个新成员国,要到2015年才能与老成员国的关税政策保持一致,但自2010年自贸区成立起,中越贸易的关税也成逐渐递减的态势。

河口口岸作为云南省对越最大的陆路口岸,出口产品主要以水果、农副产品、化肥等为主体,大部分产品属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范畴。自 2004年起,越南开始对早期收获产品实行降税措施,从事农副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办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产地证明书后,就可享受越南海关削减增值税约5%的优惠政策。2010年自贸区正式宣告建成后,办理优惠产地证明书的企业越来越多,与之对应,原先不具备任何优惠政策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也逐渐被优惠产地证明书所取代。河口检验检疫局检务科科长周宏华说:"在贸易框架下,优惠政策是相对的,中越的外贸企业都可以从政策中获得好处,在河口口岸,从事农副产品的外贸企业只需到我局进行电子申报办理优惠产地证明书即可。"

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外贸企业在河口口岸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的由564份减少到78份,签证货值由3180.6万美元减少到769.404万美元。而东盟自贸区优惠产地证明由2006年的 1878份,增加到2010年的3991份,签证货值由1258万美元增加到1878.21万美元,按照5%的优惠税率来算,2010年出口企业直接获利近百万美元。看似两组数据的简单增减,却反映出河口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享受到了优惠政策。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贸易框架下,除优惠税率政策外,外贸企业也享受了许多利好政策,仅2010年,河口检验检疫局向对外贸易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达120多万元人民币。许多优惠政策实施,不仅节约了公司的生产成本,还增强了我国外贸产品在国外的竞争实力。通海县东绿食品有限公司报检员可冬梅说:"越南对我们的优惠税率政策还是有的。农副产品外贸我们做了很多年,有很广的生意市场,优惠政策的实施给我们很多帮助。"河口万兴商贸有限公司报检员亚张健介绍到:"今天我们要出口的产品是马铃薯,才20多吨,是一张小票单,如果按照5%的优惠税率来算,我的这张票单子,可以获得4000多人民币的优惠金额,约合美金300多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