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明年4月起所有出口货物 必须预先向关税局呈报
2012-01-19 11:27
从明年4月1日开始,商家出口所有货物,将须要在货物离开新加坡之前,就向新加坡关税局预先呈报。 目前,只有出口受管制品或通过陆路出口货物,才须要向当局预先呈报。根据目前的豁免条例,商家通过海、空出口非管制品,获准在货物离新的三天内呈报。 这项称为“预先出口呈报”(Advance Export Declaration,简称AED)的新条例实施后,商家将有18个月时间作出调整。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商家能够进一步改善工作程序、系统和信息交流,来全面达到AED的要求,而不会因为没有遵守条规而受罚。 新加坡关税局局长方永健说:“新加坡是国际供应链的重要环节。随着国际对供应链保安的高度强调,新加坡关税局须要及时获知所有出口货物的信息,以把新加坡定位为受信赖和安全的环球贸易枢纽,以及在贸易协调上更加有效。” 新加坡目前有超过一半出口已经是预先呈报。例如,去年上半年,在货物离新前预先呈报的出口货物就达到56%。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中国和澳大利亚,以及欧盟国家都有实行AED。 一支由贸工部、交通部、经济发展局和关税局组成的跨政府部门小组,也探讨如何在最不影响企业的情况下实施AED。 2010年4月至12月,工作小组向重要的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展开了大幅度的咨询。去年3月,小组也咨询了公众意见。 小组获得很多有用的意见和建议,而关税局在制定实施AED的细节时,也把它们考虑在内。配合AED的实施,当局将会推出许多措施以减少对公司的影响,包括在实施新条例前,给予企业一年的预先通知,让公司可以对工作程序作出必要的改变、给予时间作出调整、提供豁免,以及允许商家在货物离开新加坡的三天内,能对多数的呈报内容作出修改。 对于这些措施,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SBF)执行总裁何鸣杰说:“我们对关税局听取了商家社群的反馈,纳入18个月的过渡期以让公司调整它们的运作,感到欣慰。” 为了确保更大的自动化,以提高生产力和简化业务程序,关税局目前正在策划可能推行的援助计划的细节,以支持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推行AED。计划的细节将在今年较迟时候公布。